绥德停车区污水直排河流 涉事餐厅停业清理垃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04-05 16:59:51 阅读量:

  3月30日,相关媒体报道了《吴靖高速绥德停车区污水“直排”河流近10年》,事件引起陕西交通集团、绥德县环保局以及绥德县政府等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吴靖高速绥德停车区餐厅、卫生间已经停业整顿,相关部门也对吴靖高速绥德停车区周边的垃圾和污水进行了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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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停餐厅卫生间等污染源

  吴靖高速绥德停车区周边垃圾堆放,生活污水直排河流,致使村里的井水都能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村民的健康也受到威胁。该报道引起县政府、环保等部门的高度重视,3月31日,陕西交通集团、绥德县政府、绥德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发现,污水直排河流的情况确实存在,遂责令绥德停车区工作人员对周边的垃圾、污水进行清理,并关停餐厅、卫生间等主要污染源。

  4月1日,绥德县中角镇靳家沟村民靳师傅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情况。“餐厅、卫生间等产生垃圾的地方都已经关闭了,希望这次可以彻底整改,以后不要在死灰复燃,村里面现在大都是留守老人和小孩,饮用水被污染对我们的身体伤害太大了。”靳师傅高兴的说:“感谢你们的报道,困扰我们多年的问题终于看到了解决的希望。”

  吴靖高速绥德停车区经理刘刚告诉记者,目前正在对绥德停车区周边堆放的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并将污水运送至绥德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我们已经将现有的蒸发池内污水进行集中清理,并积极配合环保局以及公司等部门的调查。”刘刚表示。

  若违法将追究负责人法律责任

  当地村民高兴的同时,又出现了新的问题。由于停车区餐厅关闭,高速路下面的小餐馆又开始营业,高速上驾驶员将车停在停车区后,沿着停车区旁的一条小道到该餐厅吃饭,小饭馆产生的生活污水也是河流的上游。“希望在整改停车区生活污染问题的同时,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对这一情况进行查处。”靳师傅表示。

  对于驾驶员将车停在停车区后到高速公路下方的小饭馆吃饭的问题,陕西交通集团吴靖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下高速就餐不在我们的管辖范围内,所以我们还没有办法制止,只能对过往司机进行劝阻。”

  该工作人员表示,最近正在抓紧时间对绥德停车区生活污水以及堆积的生活垃圾进行合理处置,等处理结束后将向省交通集团申报对该停车区进行停业整顿,在停业期间将安装污水处理设备。

  根据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月31日上午,记者来到绥德县环保局,绥德县环保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我们已经对吴靖高速绥德停车区上游水井以及下游的水井水样进行取样,并送往西安检测,如果检测结果显示绥德停车区排放的生活污水对饮用水资源造成污染,我们将会按照新环保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绥德停车区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绥德县环保局局长郝月椿告诉记者:“我们将会按照程序对这一次事件进行处理,责令该停车区对污水排放问题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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