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侥幸 延安高速民警例行检查3小时 3起违法行为被查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6-03-25 10:06:53 阅读量:

3月22日上午,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直罗中队民警高峰、张杰、安宁、吴浩男在青兰高速张村驿收费站对来往车辆例行检查。例行检查3个小时,查获2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一起驾驶证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勿侥幸 延安高速民警例行检查3小时 3起违法行为被查

9时35分,一辆轻型厢式货车驶进民警视线内,民警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驾驶员打开车窗时神情慌张,双手有点颤抖,民警随即命令其熄火接受检查,驾驶员拒绝熄火,企图蒙混过关逃避检查。在民警的再三要求下,驾驶员才慢慢腾腾将车熄火,下车接受检查。其谎称未带驾驶证,民警问驾驶员刘某是否随身携带身份证,刘某摇头没有携带,民警问刘某是否会写自己的名字和户籍地,刘某说自己是高中文化,当然会写。经民警公安网排查核对发现其未办理过驾驶证,在事实面前该驾驶员刘某终于承认自己是无证驾驶,也承认自己随身携带身份证,但怕民警查身份证号码识破自己没有驾驶证而撒谎。

9时45分,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驶出收费站,驾驶员刘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民警通过公安网排查核对发现其驾驶证属于注销状态,刘某认为自己的驾驶证处于正常状态。刘某让家中的妻子通过微信把其驾驶证照片发送过来让民警查看,经查驾驶证初次申领日期为2006年1月16日,有效期起始日期为2012年1月16日,有效期限10年。“我的驾驶证属于正常状态,为什么公安网会显示为注销状态?”刘某疑惑,原来刘某为吸毒人员,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

10时25分,一辆小型轿车驶出收费站,民警要求驾驶员高某出示驾驶证时,高某称自己忘记带了,家就在附近,距收费站不足200米,自己把车辆暂时放在收费站广场上,回去一取就好了。不一会儿,来了一个与驾驶员高某相同打扮的女子,向民警出示其驾驶证声称自己就是高某。但被民警一眼就识破,并调取执法记录视频比对,告知女子其行为的严重性和所要承担的责任。最终高某出现了,承认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3人的违法行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惩处。在民警告知三人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后,对其三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三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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