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司法局:爆破飞石损民房 人民调解促赔偿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3-17 15: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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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全长23公里的民生交通项目“侯金路”,由县民爆公司派员在略阳县五龙洞镇班竹院段爆破炸山开路时,其爆破产生的飞石对河对岸刘某秀家房屋造成损害。为此,刘某秀阻拦施工并多次找工程承包商李某江、五龙洞镇政府、县交通局等要求赔偿,但由于纠纷双方存在争议,一直协商无果。
2016年3月15日,五龙洞司法所、“侯金”路工程监理等应班竹院村调委会的邀请来到村委会,就刘某秀的房屋赔偿问进行调解。首先,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就刘某秀的房屋因房屋被飞石损害的情况给予了客观、公正的通报,并就房屋赔偿的金额提供一个合理参考数额。其次,双方当事人分别阐明了自己的诉求:工程承包商李某江表示,司法所提供的赔偿金额可以接受,但是必须先付赔偿金额的80%,剩余20%先由村委会代管,待路基完工后再由村委会支付;刘某秀表示,赔偿金额可以接受,但赔偿金额必须全额予以支付。鉴于纠纷双方的焦点在赔偿金额的支付上,司法所工作人员给刘某秀做思想工作,指出“侯金”路是一项民生工程,希望她多给予支持和配合,至于对方提出的支付方式明显是一种思想顾虑,约束她在后期施工的过程中不要产生无故阻拦施工的情况,希望能得到她的理解和体谅。最后,通过司法所、村调委会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此件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在农村,修路是件造福民生的工程,但在具体施工中,由于客观因素难免对农户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甚至损害,就赔偿数额和方式有时确实让施工单位为难,处理不好既影响工程进度,又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这就需要我们调解人员能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估纠纷风险,并以法律、法规、政策为准绳提供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采用换位思考、拉近距离的方式得到纠纷双方的理解和配合,使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略阳县司法局五龙洞司法所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