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公安局“四个转变”推进教育培训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08 18:05:05 阅读量:

      在促进各项公安工作,今年以来,吴堡县公安局加大队伍教育训练工作力度,在“师资、内容、形式、目光”上力求转变,有力地促进了教育训练工作。今年以来,共计开办专题法律大讲堂24期,举办民警5天以上业务、技能培训12期,“送教下基层”18次。

  一、师资力量由“业余型”向“专家型”转变。该局始终加强对专职业“小教官”的培养、锻炼和指导工作,从基层所队、各个警种、各个岗位中培养业务骨干和能手担任教官,积极从社会相关部门选调符合条件的人员兼职教学,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充实健全教育训练的师资力量。同时,通过在外培训、内部组织,积极创造各种教学实践机会,加大对专兼职教官的磨练与训练,提高教官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组训水平。目前,该局已建立了一支13人的教育训练师资队伍,“小教官”们能够独立组织各项教育训练活动。
  二、训练内容由“盲目型”向“针对型”转变。一是积极组织教官队伍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工作实践,掌握民警的所思所想,找准基层民警的弱项,确定培训的内容;二是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针对不同警种、不同职务,制定各类公安民警的职位标准和训练规范,形成目标明确、特色明显的训练课程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类别、不同层次民警的学习需求;三是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强化实战技能训练内容,做到了年有方案、月有计划、周有安排,时间、科目、标准、要求细致具体。
  三、训练形式由“粗放型”向“效益型”转变。一是完善实战总结。加强对工作实践和实战案例中经验教训的总结,采取一事一议、一案一讲等形式,组织参与民警及时进行“回头看”,让大家谈体会、谈意见、谈教训,进行工作总结,提高工作能力;二是积极探索民警跨区域交流。定期组织民警到兄弟县区交流学习,先后组织8批次民警赴米脂、靖边、神木以及山西柳林县学习参观;三是发挥“以老带新”传帮带的优良传统,达到工作经验与理论知识的融合,执法能力、办案技巧和群众工作方法的有效传承。
  四、训练目光由“短期型”向“长远型”转变。一是建立教育训练专门机构。由部门领导、教官、职能人员组成,加强对教育训练的领导,完善教育训练制度,把教育训练纳入经常化、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管理轨道。二是加大教育训练的投入,增强发展后劲。该局进一步完善教育训练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经费再缺,不能缺教育,在使用经费上要优先考虑教育训练经费。在人力、物力、财力和领导精力上向教育训练倾斜。三是进一步完善激励竞争机制。建立民警教育培训电子手册,将民警受训情况纳入人事管理,与民警上岗、转岗年度目标考核,立功受奖、晋职晋衔、创先评优相挂钩,通过选优汰劣,促进民警队伍素质的提高。(榆林政法委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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