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1-19 18:45:06 阅读量:
石泉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把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作为侦查监督工作的重点,坚持高标准、严把关、细审查,2015年以来,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 件6人,依法追捕2人、追诉6人;不批捕12人、不起诉1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滥伐林木)案件2件2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7件,取得了较好成效。
注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保证批捕案件质量。该院始终坚持把提高批捕案件质量作为侦查监督工作的生命线,强调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准确掌握逮捕条件,特别是“有逮捕必要”这项条件。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发挥提前介入机制的优势,积极介入案件侦查,大力推进侦查监督工作的两个"向前延伸"。一是将侦查监督延伸到受理提请批捕案件之前的发案、立案阶段,及时了解发案、立案动态,通过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从源头上严把案件质量关。二是适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引导其及时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批捕案件质量。三是严格控制有瑕疵、较轻的刑事案件进入批捕程序,从而有效的保证了批捕案件质量。如今年初办理的王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中,在接到公安机关邀请后的第一时间,该院积极反应,合理部署,由副检察长立即带队赶赴案发现场,全力引导侦查机关合法取证,最终确保了该案的侦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