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检察院:“四注重”提升侦查监督质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1-19 18:45:06 阅读量:

    石泉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把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作为侦查监督工作的重点,坚持高标准、严把关、细审查,2015年以来,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 件6人,依法追捕2人、追诉6人;不批捕12人、不起诉1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滥伐林木)案件2件2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7件,取得了较好成效。
 
 注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保证批捕案件质量。该院始终坚持把提高批捕案件质量作为侦查监督工作的生命线,强调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准确掌握逮捕条件,特别是“有逮捕必要”这项条件。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发挥提前介入机制的优势,积极介入案件侦查,大力推进侦查监督工作的两个"向前延伸"。一是将侦查监督延伸到受理提请批捕案件之前的发案、立案阶段,及时了解发案、立案动态,通过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从源头上严把案件质量关。二是适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引导其及时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批捕案件质量。三是严格控制有瑕疵、较轻的刑事案件进入批捕程序,从而有效的保证了批捕案件质量。如今年初办理的王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中,在接到公安机关邀请后的第一时间,该院积极反应,合理部署,由副检察长立即带队赶赴案发现场,全力引导侦查机关合法取证,最终确保了该案的侦查工作顺利开展。

注重加强立案监督职能,保障无罪的人不受追诉。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将宣传工作贯穿于刑事立案监督始终,从而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刑事立案的监督工作中来。并积极主动地进行摸排,对全县11个乡镇派出所年受案登记情况进行逐案检查,从中发现当立而不立、不当立而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不破不立、以罚代刑、立而又撤的情况。注重在日常审查批捕工作中发现线索,严格要求对每一年度审查逮捕案件进行全面自查,找出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刑事立案监督质量。
注重强化规范执法,完善监督机制。该院通过规范办案流程,坚持依法、规范、严格地做好监督工作。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观念,把规范化落实到办案与监督的全过程之中。制定了相关的办案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设计办案流程,规范文书格式,使监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注重建立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严格按照两法衔接工作有关规定高效、规范运用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和执法突出问题,分析产生相关问题的原因和监管漏洞,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
(石泉县检察院 刘大新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