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三级台阶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助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0-29 15:43:06 阅读量:

    榆阳区以创建稳定和谐社区为目标,在社区试点建立了三级台阶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确保了“小纠纷不出居民组,大矛盾不出社区调委会”,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级指社区居民小组调解委员会。由居民组长兼任调委会主任,不定期的排查登记本组矛盾纠纷。出现纠纷后,由居民组长组织辖区内老党员、退休老干部、有威望的居民代表、调解积极分子等人员,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二级指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由社区主任兼任工作站站长,组织社区干部,对于居民小组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处理。
三级指社区“三官一律”调解委员会。由办事处政法书记兼任调委会主任,驻社区“三官一律”人员为成员,并聘请一名律师常驻社区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处工作。通过“司法调解”,调处二级调委会不能处理的疑难纠纷,解答群众法律问题,接待处理设法涉诉信访事项。
(榆林维稳办:张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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