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扎实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9-30 17:53:03 阅读量:

   近年来,岚皋县公安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做大“岚皋民生警务平台”,做实执法公开,探索执法办案“双向积分”管理,提升执法效能,有效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整体形象,全局执法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连续三年荣获“全省执法示范公安局”、“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公安局”称号。

一、倾力打造“互联网+阳光警务”,实现执法服务全公开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制定了《岚皋县公安局执法公开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法制部门民警,对全县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范围进行详细摸排梳理,确定《岚皋县公安局执法公开内容清单》,明确各警种、单位执法公开工作的职责任务、公开范围、内容、方式及时限要求,“把全部公开作为常态,不公开作为例外”,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能公开的案件外全部公开,确保执法公开有章可循,落到实处。  
    二是系统设计、创新公开方式。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在移动互联网发展时代的新需求,于2014年8月正式建成并开通了“岚皋民生警务平台”,与“平安岚皋”微信订阅号、岚皋公安手机报同步运行。该平台设置“网上办事、民意直通、交流互动、警务公开、安全防范、魅力警营”6大功能模块,是我局服务群众、推行执法公开的重要载体和渠道。该平台具有五大特色:群众办事的“快速通道”。该平台涵盖户政、出入境、治安、交管、刑侦、消防、法制等11个警种的公安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期限以及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和有关要求,群众只要轻点鼠标或屏幕,就能在线完成报警求助、举报投诉、法律咨询、证照办理、交通违章查询等50余项公安业务,只要群众提交的相关材料完备,当日即可办结。民生服务的“一网通”。系统设置群众办事指南,公开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网上实时答复群众的各类咨询,群众办事所需表册可在网上直接填写或打印,为群众节省了办事时间和成本,避免了群众往返城乡的奔波之苦,提高了办事效率,服务更加实在。沟通民意的桥梁和纽带。平台设置了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网上信访、举报投诉等互动栏目,对于群众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采取“网上直接受理、一站办结、统一反馈”的一体化办理模式,特别是涉及群众对民警执法办案、纪律作风方面的投诉事项,纪检、督察部门快速介入,迅速查处,及时向网络投诉群众反馈查处情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最大限度寻求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真正实现了警民沟通“零距离”。执法公开的“阳光平台”。平台设置了“案件查询”模块,向社会公开公安机关受理的所有刑事、行政案件办理情况,案件办理执法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相关信息。对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对象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案件当事人只需通过报警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就能对执法办案过程进行全程查询与监督。温馨贴心的短信提示。平台集成短信服务功能,短信告知功能与网上办事等模块相对接,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接报警回访、预约办事、案件办理进程等当事人关切的事项通过手机短信及时通知,实现了公安业务办理过程中与群众的实时互动和及时跟进;对车辆违法、保险到期及车辆逾期未检验、交通违法信息告知、安全隐患检查反馈、监所羁押人员家属告知等事项通过手机短信向办事群众和特定对象进行及时提醒和告知。此外,该平台还是安全防控的预警窗口,公安形象的展示平台,受到岚皋各界群众的广泛关注。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公开实效。将执法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凡发现执法活动中有应公开未公开事项的,对主要责任人一律警示谈话,限期纠正;拒不公开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同时,县局还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执法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开展专项督察,促使民警重视执法质量和社会效果,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涉法投诉的发生。通过科学的考核机制,促使全体民警自觉做到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切实把执法公开落到实处。此外,县局加大执法公开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散发宣传单、有线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召开群众会等形式,向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推行执法公开的重大意义和执法公开的内容、范围和载体,公布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定期汇总群众监督评议内容,结合执法办案实际,深入分析总结执法公开工作中的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决执法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平台自2014年8月开通以来,通过该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599条,公开各类案件598起,受理交通违章查询16769人次,在线咨询业务1192人次,网上办理业务497件次,发送各类提示短信19327条。全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发生因执法活动引发的涉法上访问题,实现了沟通民意“点对点”、服务群众“零距离”的目标。
二、探索执法办案“双向积分”管理办法,实现执法效能和质量大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效能,科学考核和评价各执法办案单位、民警年度工作绩效情况,激发队伍活力,激励民警“想办案、多办案、办好案、能办案”,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岚皋特色的执法管理机制,依托执法办案监督系统建立了全局执法办案“双向积分”考核系统,制订了《执法办案双向积分实施办法》,以积分的形式对执法办案实战单位和民警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一是量化指标,统筹兼顾。执法办案“双向积分”考核办法适用于全局所有执法办案单位和民警。该办法采取将执法数量与执法质量、侦查办案与监督管理、主体能力与执法效果、执法部门与办案民警、积分评定与结果运用相结合的方式,从侦查办案数量方向和执法综合质量方向双向对执法办案民警的执法办案全程进行积分考核,充分体现了数量与质量并重的要求。侦查办案综合方向积分包括侦查办案和执法效率两大板块,主要对案件侦办的难易程度、专类案件、案件流程、办案时效进行考核;执法质量综合方向积分包括案件质量、执法管理、执法能力、执法效果四个内容,主要从个案考评、执法办案监督系统运用、办案区运用管理、安全管理、追赃挽损、执法宣传、执法人员个人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是流程设置,操作简便。搭建的执法办案“双向积分”考核系统于执法办案监督系统对接,实现办案数量、执法效率、执法质量一网式自动考核,对执法办案工作进行网上监督考核,对执法办案全程进行实时积分,考核结果及构件进行网上系统化管理,全面提高公安信息化的整体应用水平及执法办案双向积分工作的整体效能,进而提高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服务水平。
三是精确统计,科学研判。系统根据事先设置的考核点、模型和方案等基础数据,自动从执法办案监督系统抽取相关数据,将每起警情录入、每一个办案流程审批、每一个执法环节时效、每一份法律文书开具均赋予相应分值,按照既定的程序自动运行,定期统计出考核结果,促使办案民警最大限度的去录入警情、规范执法程序,实现对全局执法工作科学分析研判。执法办案双向积分管理办法有效推进了考核信息化与业务信息化的有机融合,实现了执法办案信息工作基础化,考核资源配置合理化,队伍执法状况分析科学化,实现了对公安执法活动和队伍管理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全局执法效能提升。
Power by YOZOSOFT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