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委“四有”干部宣讲团走进政法系统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8-19 20: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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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岚皋县委“四有”干部宣讲团走进政法系统,开展“四有”干部先进典型宣讲活动。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郭子平同志参加活动,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冯建川同志主持会议,全县政法系统70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聆听宣讲报告。
6名宣讲员先后用优美的语言、真挚的感情、鲜活的事迹再现了检察官、公安干警、人民教师、中医医生、社区干部“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先进形象。
冯建川在致辞中讲到,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担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必须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争做“四有干部”的排头兵。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心中有党”。坚持对党绝对忠诚,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自觉与党中央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二要加强群众联系,做到“心中有民”。必须心中装着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服务联系群众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三要勇于干事担当,做到“心中有责”。要增强担当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做到心中有责、敢于担责,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是政绩、促进公平正义是政绩”的正确政绩观,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四要敬畏党纪国法,做到“心中有戒”。要时刻警醒,心存敬畏,敬畏法律、敬畏人民、敬畏权力,始终做到严于律己、恪守本分、心中有戒,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带头人”,做清正廉洁的“责任人”,做思想政治上的“明白人”。
听取宣讲后,与会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四有”干部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树起了良好的榜样、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大家将以先进为标杆、以先进为榜样、以先进为动力,从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德中汲取精神养分,积极为法治岚皋、平安岚皋、美好岚皋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岚皋县委政法委 周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