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检察院: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把脉看诊“带病”案件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8-13 20:00:09 阅读量:

8月13日,在主管检察长的带领下,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全体干警重温习近平主席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系列讲话,明确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中,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严格规范阳光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首先,启动公诉适时介入程序,重视发挥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和对刑事诉讼各环节的诉讼监督职能,强化监督,促使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证据,保障办案活动按照法定的证据标准和诉讼程序开展。其次,强化审查把关,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坚决杜绝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的“带病”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再次,要加强对遗漏罪行和遗漏同案犯的监督,对发现刑讯逼供、隐匿无罪证据、徇私枉法等行为的,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通过系统的学习,公诉干警表示会自觉接受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律师在诉讼中的监督,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和律师在诉讼中的正当权益,做到彼此尊重、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同时会积极发挥出庭指控和审判监督职能,促进依法公正审判,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改革愿景。(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贾文娟)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