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建立“三调联动”新机制 开启基层治理新模式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8-08 18:26:48 阅读量:

        近年来,岚皋县佐龙镇针对社情民意日益复杂、群众利益诉求多元、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实际,根据省市县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推行了“一二三四五六”的“三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新模式,有效解决了矛盾纠纷调处入口不畅、调解队伍积极性不高、部门调处合力不足、调解效率不高效果不佳的问题,促使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干群关系在基层融洽,极大地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存量和增量,激发了基层社会治理活力,确保了基层平安稳定。

坚持一套班子总牵头。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责任组长、分管领导任责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三调联动”工作。
成立两个中心搞服务。一是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整合综治、信访、司法、公安、法庭和检察等单位,全力打造工作联动、矛盾联调、问题联治、治安联防、平安联创的“五联动”工作格局。二是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整合社保、财政、民政、林业、农业、计生等站所集中办公,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实现三级网络全覆盖。横向上,建立由镇“三调联动”办公室、政法单位派驻调解组织、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组成的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纵向上,建立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村矛盾纠纷调解室、村民小组说事室,实现了“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
四支队伍抓调解。一是健全专业调解队伍。4家政法单位选聘调解员9人,行业调委会选聘调解员12人。二是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镇人民调委会以职工代表大会形式推选产生调解员9人,企事业单位组织推选调解员33人,各村(社区)推选调解员88人。三是健全社会志愿者调解队伍,镇上聘请退休老干部、政法干警、农村党员和知名人士119名,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四是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排查队伍。镇政府聘请20名村(社区)安全协管员、各村(社区)聘请101名中心户长为矛盾纠纷信息员,负责排查、收集、上报矛盾纠纷信息。
畅通五条渠道聚民意。一是畅通矛盾纠纷排查收集渠道。各村(社区)信息员按照矛盾纠纷“一周一排查、一月一梳理汇总”的要求,每月20日对本辖区矛盾纠纷进行汇总上报。二是畅通干群联系渠道。通过“多见面常联系”机制和“网格化管理、心连心服务”机制,全镇党员干部亲临一线查访社情民意。三是畅通群众求助来访渠道。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信访接待服务窗口,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轮流带班,现场接待来访群众。四是畅通网络问政渠道。落实一名干部专门负责网络信访案件办理,及时解决群众在便民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QQ群中反馈的信息。五是畅通交办案件处置渠道。安排3名干部专门办理上级交办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解决群众向上级部门反映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六项机制成效。一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镇财政按人均1元的标准预算了“三调联动”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办事、有场地办事、有经费办事、调解员愿意办事。二是规范运行机制。将矛盾纠纷,按复杂程度分为一般、疑难和重大三大类,按照“属地归口化解”和“首问负责制”原则,运用梳理汇总、分流指派、确定方案、督促调解、跟踪回访“五步法”对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处理。三是完善联席会议机制。由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综治成员单位共同参加,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四是完善案件督办机制。对一些“疑、难、杂”案件,由书记、镇长亲自挂帅,逐案落实牵头领导、承办单位、办案人员、稳控措施和办结时限。五是完善激励奖补机制。实行“以案定补”,每成功调处一起矛盾纠纷,镇财政给予调解员每案50至200元的奖励;实行“零上访”奖补,对没有出现上访案事件的村(社区)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六是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将“三调联动”工作与各村(社区)、各站所、各镇属企事业单位的评优晋级、年度考核工作挂钩,严格落实“一票否决”权制。岚皋政法委周高超 刘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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