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网 时间:2015-07-15 09:28:57 阅读量:
西部网榆林讯 近日,神木国税稽查局查处一起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神木县永瑞采矿设备有限公司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神木县国税局稽查局依法进行追缴,同时处以少缴税款1倍的罚款。
根据苏州市吴中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转来的协查函,神木县国税局稽查局对神木县永瑞采矿设备有限公司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依法实施检查。
经查,该企业取得苏州政颖克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专用发票3份,发票代码:3200143130,发票号码:05855071-05855073,开票日期2014年12月18日, 货物名称:齿座,数量:290件,金额:297435.9元,税额:50564.1元,价税合计:348000元。该企业认证抵扣时得知其中2份发票已经作废无法认证,故该企业只抵扣了1份号码为05855073的发票,金额98461.54元,税额为16738.46元,价税合计1152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检查中发现神木县永瑞采矿设备有限公司通过网上信息联系到对方企业王姓业务员,并达成购销意向,合同由苏州政颖克贸易有限公司将盖好章的合同邮寄到该企业,该企业在合同上盖章留存,双方均未签字,货款由神木县永瑞采矿设备有限公司通过网银转至王姓业务员的个人账户,已付清货款。根据苏州市吴中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转来的税务违法案件协查函《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证实该发票为虚开。
神木县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之规定追缴该企业少缴税款16738.46元,并处以少缴税款1倍的罚款,从税款滞纳之日起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