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5-05-22 14:30:00 阅读量:
5月20日,记者从榆林市公安局了解到,将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模范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公安良好形象”活动,着力解决公安机关队伍管理中存在的警用车辆使用不规范和民警驾驶民用号牌车辆,以及私家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等突出问题。
根据要求,此次活动将着重对四类问题进行排查解决,包括驾驶警用车辆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使用假牌、套牌、报废车牌及“酒驾”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问题;驾驶警用车辆不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开“霸王车”、“特权车”,闯灯越线、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道路交通法规的问题。
民警、协警及其家属驾驶民用号牌车辆和私家车辆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使用假牌、套牌、报废车牌及“酒驾”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问题;民警、协警及其家属驾驶私家车辆不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闯灯越线、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道路交通法规的问题。
榆林市公安局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对队伍内部存在的不遵守交通法规问题迅速开展摸底排查,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和重点整改,活动开展起10日内必须整改完毕。7月底前,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车辆后挡风玻璃要统一粘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公安良好形象”的标识。同时对违反法规的问题将进行处罚,凡民警驾车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因违反交通交通法规、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将严肃追究个人及其所在单位领导的连带责任。
此外,各级公安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大查纠和追责力度。榆林市公安局还将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在全市通报表扬,对自查自纠不到位、整改不力、导致问题频发的单位要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进行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