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劳动监察大队为青少年站好“维权岗”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15 18: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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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谢谢您们,要是没有您们的帮助我儿子的医药费和工资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回来。”接过某个体饭店老板支付给黄某的医药费和工资,黄某的妈妈激动地对在场的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连声感谢着。
未满16周岁的黄某初中辍学在县城的一家火锅店厨房打杂,工作期间不慎将自己的右手指头砍伤,饭店老板以其上班期间未按照正确操作流程造成自己受伤为由,不支付其住院期间费用并扣除半个月工资。略阳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黄某的投诉,发现该案件涉及违法使用童工,第一时间受理其投诉并立即成立调查组查实,责令立即停止使用童工,当日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监护,并承担相应医疗费、交通和食宿费用。同时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其违法行为实施了处罚。这样的事例只是略阳劳动监察积极为青少年维权的一个缩影。
略阳县劳动监察大队本着“关心青少年、保护青少年”的原则,立足本职工作,努力创新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扎实做好青少年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被团省委、省综治办等18家单位联合命名为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自2012年以来,该队通过宣传培训、专项监察、案件专查、书面审查、日常巡查等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860户次,受理查处非法招用童工案件2件,依法清退童工2人。为12名未成年人追薪1.65万元,退还押金1500元,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起到了积极作用。
(侯长宏 裴明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