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出台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

来源:西部网 时间:2015-03-06 10:30:20 阅读量:

西部网讯(通讯员 惠建峰)近日,清涧县出台了《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制度明确了各单位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及考核奖惩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清涧水资源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由县政府对各乡镇(办事处)主要指标落实情况和各单位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及日常考核。发改、财政、国土、环保、住建、监察、法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相关领导干部和单位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乡镇(办事处)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将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水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年度和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乡镇(办事处)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抄送县考核工作办公室。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考核中瞒报、谎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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