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出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2-24 08: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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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横山县出台《全县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县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意见》指出,全县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程序,依法选举,保证按照广大农村党员和农村群众意愿,选举产生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两委”班子,统筹做好村民监督委员会、村妇女代表会、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横山县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全县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4年11月开始,到2015年5月底前结束。每个村先进行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意见》强调,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一般由3至5人组成,村民委员会一般由3至7人组成。要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把好选人标准。要明确选人条件。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三有三带”,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要改善班子结构。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保证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重视选拔年轻干部,加大农村优秀青年、大学生村官的培养使用力度;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减少干部职数,减轻群众负担。要拓宽选任渠道。注意从本村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职工中挖掘选用;从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联系回引;从大学生村官等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中重点培养选拔。要通过引导党员群众推选、鼓励动员回村参选、重点培养择优遴选,县乡机关派任、优秀书记兼任、邻村干部跨任等方式,把各类优秀人才推选到村干部岗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省市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实际把握好新一届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成员候选人的选拔推荐条件。各乡(镇)可根据实际,细化人选资格条件。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上级党组织要严格把关,认真考察。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条件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不能单纯强调“能人”标准,要注重从坚持积极投身于村级事务的“能人”中,选任新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于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乡(镇)党委、政府可从实际出发,打破身份、行业和地域界限,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先进村中,通过公开招聘、下派挂职、交流任职等方式解决。
《意见》明确,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采用准备工作、民主测评、党员群众推荐、乡(镇)党委推荐、确定考察人选、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党内选举等形式,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办法,即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批准后进行党内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采用选举准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提名确定候选人、组织选举投票、做好工作交接等形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党组织要充分酝酿候选人,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委员3至5人组成。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及时进行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党组织征求各村民小组意见后提出,有选举权的村民10人以上或者村民代表3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提出候选人,经村民会议表决,以得票多的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意见》要求,各乡(镇)要从12月份开始,每月15日、30日上报换届选举进展情况统计表,25日书面上报当月换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2015年7月底前,要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分别上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实施;二是开展责任审计,加强村务监督;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搞好学习培训;四是严格规范程序,坚持依法选举;五是严肃换届纪律,查处违法行为;六是落实保障措施,完成新老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