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出台失独家庭生活保障新模式
来源:渭南日报
时间:2014-09-06 18: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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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朗武 翊莎 记者 小安)日前,县出台失独家庭生活保障及养老新模式,进一步完善了具有县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收到好的效果。
一是兑标准、设基金,让失独家庭老有所养。当年及时兑付政府一次性补助金。农村每户一次性2万元,城镇每户一次性3万元。完善失独补助空档。失独父母在失独后确认无生育愿望、无生育能力或者无过继其他亲属子女等前提下,当年开始享受失独补助金(农村每月170元,城镇每月340元),直至与国家特别扶助政策续接,实现失独补助全覆盖零对接。设立“关爱失独家庭专项基金”。县政府每年拿出10万元做基础资金,并吸取社会民间关爱资金,在县计生局设立“关爱失独家庭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失独家庭的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及失独老人生日慰问,重大疾病社保、合疗报销补充,亡故时丧葬费发放(1—1.2万元)。二是结对子、倾真情,让失独家庭老有所依。建立“1+4”结对帮扶制度。每1户失独家庭由县计生局、镇、村(社区)3名干部和卫生部门1名医生共同帮扶。建立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县上指定医疗机构(县计生服务站)每年为失独人员进行两次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检查档案,所需费用从“关爱失独家庭专项基金”中列支。建立再生育帮扶指导制度。计生、卫生部门组建再生育帮扶工作组,对有生育能力和有生育意愿的失独家庭,提供再生育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指导咨询、孕期保健咨询及产后跟踪随访等全程服务。三是倡居家、送托管,让失独家庭老有所居。对居家养老的失独人员,鼓励采取过继、隔代、亲属养老等方式。对赡养65周岁以上失独老人的亲属,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失独人员养老协议”后,每户可享受财政每月600元的经济补助。民政部门配合计生部门指定1家社会专业敬老(幸福院),并投入适当经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对自愿入住的失独人员进行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