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严查学校乱收费问题严重者全市通报
来源:华山网
时间:2014-09-02 1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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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讯(记者邢雪雪)8月31日起,市政府纠风办、教育、物价等多部门将针对今秋开学教育收费、规范办学等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检查整顿。市民可监督举报,违规者将严惩。
四个检查小组明察暗访
为规范2014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市教育、物价等部门从8月31日起至9月30日,将在13个县市区幼儿园及中小学进行教育惠民政策、规范办学及教育收费、师德师风等六方面进行检查整顿。
昨日上午,市教育局监察室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共成立四个检查小组,将以明察暗访、听取汇报与现场查看、重点抽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进行,实现检查全覆盖。主要针对各中小学教育收费公示情况,教辅资料选用以及开展违规补课整治活动,严查幼儿园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向家长乱收费;其次,检查各学校推行“大学区制”和落实义务段“免试就近入学”及普通高中招生情况。
杜绝“谢师宴”“升学宴”
教师的师德师风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也纳入此次检查中,杜绝开展“谢师宴”“升学宴”及教师收礼等行为,要求各学校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严禁未成年人上网。
检查结束后,不符合的标准的学校将提出整改,问题严重者将通报全市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严惩不贷。如遇违规办学及教育乱收费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2014年各类学校收费标准
九年义务教育:
2014年基础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城市学校均需收取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40元/人次,课本费、其它服务性收费按照相关部门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高中:
普通高中公办学校收费标准为:学费,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生、学期;城市普通高中350元/生、学期;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生、学期;课本费及其它服务性收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职业高中学校学费为文科700元/生、学期,理科900元/生、学期,其它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
择校、借读:
2014年陕西省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由20%降为最高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择校生学费不得超过1万元/生、3年,学校收择学生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2013年春季开学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接收的借读生,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费。
举报电话
市:0913-2109496
:0913-2669019
:0913-2111160
:0913-2050039
市:0913-5211260
华 阴:0913-4612335
县:0913-3822535
华 县:0913-4733736
县:0913-3266029
县:0913-7237902
县:0913-8212649
县:0913-5515587
县:0913-6868880
县:0913-615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