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伤人刚释放 同一网吧再伤人

来源:南郑检察院 时间:2014-09-01 10:17:45 阅读量:

因为在网吧内持刀伤人获刑10个月,刑满释放不久,在同一网吧内又因琐事将他人用刀刺伤。近日,陕西省南郑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现年24岁李某家住南郑县新集镇西关村一组,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整天混迹在周边的网吧等娱乐场所,脾气暴躁的他经常因为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打架,还经常与社会闲散人员参与打架斗殴,因为这些劣习李某也成了辖区内治安管控的对象之一。2012年11月李某在网吧内因为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将网吧内的物品毁损,网吧老板找其索赔时,李某持刀将老板刺伤,后以故意伤害罪被南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刑满释放的李某并没有从以前的错误中汲取教训,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将自己的牢狱经历在朋友面前炫耀。

2013年11月10日凌晨2时许某和朋友再次来到自己曾伤人的网吧,在上网过程中某和朋友又因琐事与网吧管理员发生争执,李某遂感觉受辱又纠集数人意图为自己找回面子,在与网吧管理员撕扯过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在网管腹部捅一刀,致网管小晶受伤,经诊断腹部刀刺伤腹腔脏器损伤。李作案后连夜外逃,公安机关将其上网追逃,2014年6月15日被辽宁警方公安局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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