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含铝食品添加剂监管

来源:渭南日报 时间:2014-07-17 08:14:40 阅读量:

  (记者 姚 琼 见习记者 王东琪 晋 彤)7月1日,记者从市食药委了解到,为规范我市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要求,我市决定加强含铝食品添加剂监管力度。
  自7月1日起,全市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对于7月1日前已按照相关标准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同时,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将集中一个月时间,加强含铝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做好排查登记,做好监督抽验,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使用、经营等行为。充分利用各渠道向社会和辖区相关企业宣传,规范相关食品企业按照要求依法生产、经营及使用。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到信息通畅,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企业将纳入监管黑名单进行曝光严惩。对发现的问题要彻查到底,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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