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我市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可实现互转

来源:渭南新闻网 时间:2014-07-09 17:06:41 阅读量:

  (记者 王军江 见习记者 晋 彤)从7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互转,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可同时全部转移。记者6月30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这一政策在我市同步施行。
  据了解,截至5月底,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数达276.86万人,其中领取人数64.88万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9.69万人,其中离退为14.4万人。目前我市职保养老金平均在1800元左右,最低标准为900元,而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则为每人每月70元,居保远低于职保。据人社局养老保险科郭军介绍,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为在外务工人员和城镇就业不稳定人员提供很大的方便,使他们在职保和居保间实现完整转换,享受到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郭军介绍,缴费15年是个门槛,“既参加了城镇居保,其后又参加职保达到15年的参保人员,就可以申请将居保的年限和全部养老金转入职保,退休后享受职保待遇。不足15年的可申请由城镇职保转入城乡居保,到法定年龄可享受相应的居保待遇。对于达到城镇职保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也可先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之后,再申请将城乡居保转入城镇职保,即转为职保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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