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应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6-23 21:32:03 阅读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门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目的就是要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作为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五个责任”,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做反腐倡廉建设的执行者、推动者、担当者。

但当前为什么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这与以前各级党委责任观念谈簿,意识不强,认识不清,思想模糊有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一家的事,不少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党委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执行不严,流于形式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只是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甚至当做纪委一家的事一推了之。有的单位有些责任主体在制定制度与执行制度两个方面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重制度建立,轻制度执行,执行制度不严,落实制度不实,使制度失去了功能,从而影响了主体责任的落实。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敲边鼓”,要抓住关键,从思想认识、工作落实、具体行动抓起,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和工作中去,真正把责任扛起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真正扛起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党。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落实责任是尽职,不好好落实责任是渎职,落实责任是失职的理念,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党委的主体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二是在工作落实上真正扛起责任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行基层党组织定期向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同时,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凝聚正能量,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在具体行动上真正扛起责任领导带头就是鲜明的旗帜,上级垂范就是无声的命令。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必须做到五个一四重四亲自就是要求党政一把手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排部署,亲自组织分解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的具体责任和各牵头单位、协作单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课;主持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领导班子正职要对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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