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5-30 18:16:17 阅读量:
5月19日,我县“11.28”火灾案在县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次火灾造成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两名事故主要责任人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受审,为了更好的彰显法律精神、打击犯罪、教育群众、接受监督,我院和县法院协商,邀请了县人大、政协部分代表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本院部分干警观摩了庭审。公诉人在庭上同辩护人唇枪舌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充分展现了公诉机关的良好形象,收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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