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综治办联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制定印发2014年“护校安园”

来源:陕西省政法网 时间:2014-05-26 09:22:15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近日,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该项工作将在2015年元月份结束。

这次“护校按园”行动以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巡防、涉校园及周边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等五项机制建设为重点,坚决遏制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发生,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感。

“护校安园”行动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一是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配备校园治安保卫人员,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安防用品,城市、乡村学习校配备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互联互通,联网率力争达到80%以上。二是全面强化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防造成现实危害。经常性开展“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工作,全面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确保校园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三是全面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织牢织密安全屏障。继续推行校园高峰勤务机制和“护学岗”经验做法,把校园周边地区作为社会面防控网的重要环节,织密护校安全网络,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在可控状态。四是全面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严防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对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人员、生活无着落,债务缠身等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五是全面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不断完善校园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滞后的,上级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宝鸡市委政法委 史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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