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渭南日报 时间:2014-05-03 11:07:13 阅读量:
(记者 崔晓怡)昨日,省上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作部署。市委常委、副市长程勉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会维在我市分会场参会。
《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于今年1月10日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7章45条,主要包括总则、调查、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抓好学习培训,严格依法行政,增强执法能力,全面做好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和管理各项工作,为全省非物质文化传承、传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