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4-30 13:00:53 阅读量:
“乡亲们,我来给大家送‘红包’来了!”刚下车,检察长师蒙就对村口迎接的党员群众笑道。
“太好了,有了这笔资金,我们的党员活动室就能顺利开工了,感谢检察院的干警为我们做的工作!以后党员活动时还请多来指导!”牛家佃乡玉石村的村支书接过检察长师蒙送来的4万元现金激动不已。
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工作开展以来,针对所帮扶的玉石村,宜川县检察院在多次下乡调研基础上,制定了“党建带头、项目捆绑、综合开发、全面改善”的帮扶工作思路,协调组织部给该村修建党支部活动室,因该村没有预留地,所以从该村村民手中协调到一块地,因该村民要赔偿金4万元,村集体没有集体资金积累,所以党员活动室无法顺利开工。针对这种情况,检察长在上次调研时承诺,从办案经费中拿出4万元,解决党员活动室无底子的实际状况。4月39日,检察长专门从县城给村里送来了4万元现金,为实现党建带头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为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供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