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紧急通知——校外集体活动不得在野外过夜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14-04-30 10:49:52 阅读量:

      市教育局日前向各县区、各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不得在野外过夜,对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到位、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通知指出,校长是学校活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活动组织者和所有参与活动的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并在活动中切实履行安全职责。通知要求各校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校外活动前要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对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充分的预判和准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中学生外出原则上不得出省,组织小学生外出原则上不得出市,组织幼儿外出原则上不得出县。同时,活动前要会同交警部门查验车辆行车手续、驾驶人合法性等情况,确保车况良好,严禁乘坐无证人员驾驶的车、船等工具,活动中要对车辆运行状况进行监控,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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