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干部政绩“考题”和评价办法大变样
来源:渭南日报
时间:2014-04-16 10:44:55
阅读量:
本报讯(记者 张伯阳)一年一度的目标责任考核被称为各级领导班子的“大考”,事关干部的政绩和前途,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走向,是各阶层都关心的事。近日下发的《市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让人眼前一亮:“考题”变了,而且“评价办法”更加注重平时考核和社会评价。
根据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禀赋不同等实际,新“考卷”在“试题”设置上实行差异化。例如:对和不设置农业、粮食、畜牧业、旅游等相关指标,适当加大科技创新等考核指标分值;对临渭、不再考核工业类指标;对、、、、、临渭、畜牧业发展示范区赋分高于、、、等县(市);对、、不考核果业发展指标;对、、、、五个国家级贫困县,增加扶贫考核指标和分值。
新“评价办法”对指标加减分办法调整较大,增加了13个指标超额完成任务的加分。这些指标包括: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进出口总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城乡居民收入、城镇化率、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率、氨氮排放量削减率、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率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率、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等,而且对其他指标超额完成任务且在全市排名靠前的进行加分,而以前的生产总值等指标的加分则被取消。
新的“评价办法”,将县(市、区)平时考核的权重由2013年的10%调整到了现在的30%,而且增加了社会评价权重和次数,县(市、区)年度社会评价由15%调整为20%,市直部门由20%提高到25%,且每年开展两次。
当然,也有“一成不变”的“考题”: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方面,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还要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其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市人大还要进行专题询问。
面对新试卷新考题,多数干部反映,新的考核办法加大了平时考核权重和社会评价权重,是鼓励各级干部将工夫下在平时、将任务落实在平时、将工作效果体现在平时,使发展的成果更多地体现人民意愿、由群众检验。
市考核办副主任杨全德说,出台新的考核办法,目的就是让各级各部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把着力点放在培育新的实实在在的增长点上,更多地关注民生、扶贫、生态建设等工作,避免华而不实、劳民伤财、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