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4-09 09:37:31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刘小志)初春时节,气温回升,“春困”现象成为春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因素和防范重点。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进一步增强出行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掌握更多更详细的安全出行知识,提高出行群众安全驾驶、平安出行的思想意识,以“四字诀”掀起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
一、“常”态化。 为切实将宣传活动纳入到日常的工作中去,做到宣传工作“常”态化,大队依托各中队检查站,对出入辖区的驾驶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坚持查纠与教育并重地的方式,坚持做到不教育不放行,务必使驾驶员明白为什么会被查处、不被查处会存在什么样的危害,将被查驾驶员的思想从交警部门“重处罚轻管理”的认识误区转变到“一切为了出行安全着想”的层次上来,以点带面,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个、影响一批”的宣传效果,确保宣传活动的“常”态化。
二、“新”形式。为发挥宣传工作的最大效能,大队注重在形式创新上想办法,拿措施,深化宣传教育效果。一是交通民警进行面对面、零距离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条幅、LED灯温馨提醒等传统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开展“60”秒教育,即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罚的同时进行“60”秒宣传教育,组织驾驶人进警营活动形成互动,提高宣传效果;三是民警立足岗位,对前来大队办理业务的驾驶人做到多交流,拉近距离,交流中多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潜移默化中起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高速安全常识的作用。
三、“广”宣传。大队在宣传工作中注重强化媒体宣传阵地,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范围。一是邀请媒体随警作战,曝光一些典型交通违法案例,通过剖析驾驶员思想及违法行为,在社会上起到有力的警示和教育效果;二是将辖区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因违法行为导致的一些交通事故,及时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强势宣传阵地公布给群众,切实使人们意识到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自觉摒弃各类交通恶习,营造“文明交通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带”人才。大队注重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培养新人,带动大家一起做好宣传工作。一是采取以老带新的方法,一个老民警带一个新民警,带业务的同时也带宣传,激励年轻民警多学习、多动手写作宣传资料,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发挥年轻民警的作用,培养专门的宣传人才;二是收集一些典型案例、典型事件,制作新颖、形象的宣传材料,制作宣传题板摆放在窗口单位、办公楼,制作视频资料在小河口广场进行播放,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展开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