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4-05 11:53:52 阅读量: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凤翔县以“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为“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活力凤翔、幸福凤翔、美丽凤翔”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严格规范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全面、真实的将本人、配偶、子女买房、建房情况;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切实做到不漏报、不瞒报,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特别在办理本人和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事宜中确需宴请的,事前(喜事申报须提前10天,丧事及时申报)必须填报《领导干部个人及其家庭重大事项报告表》,经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签署意见,党委(党组)盖章后,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必须说明办理事由、时间、地点、形式、参加人数以及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
1、各镇、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
2、各镇、各部门其他领导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告,同时抄送县纪委备案。
3、国企及事业单位领导向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告,基层站所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告。
4、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所在镇党委、纪委报告。
5、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宴请活动原则上控制在20桌以内。
6、严禁事前事后分批次、多地点搞宴请活动,规避监督。
7、严禁委托单位人员邀请下属单位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及个人。
8、严禁动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9、严禁收受下属单位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
10、县纪委监察局将设立举报电话(7211627)和举报网站(凤翔廉政网: http://www.fxlzh.gov.cn/ ),畅通举报渠道,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监督检查。
11、对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一经发现,由县纪委监察局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同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健全并严格落实有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用车审批,加强对车辆派遣、维修和燃油供应管理,落实车辆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不正之风的发生。
1、严格公务车辆配备使用。从今年起,原则上不再购置配备公务车辆,确需购买的,严格审批把关,杜绝超编制配备。
2、大力提倡节俭使用公务用车。凡城内参加公务活动,除镇以外部门,原则上不得使用公车;城外开展集体公务活动确需用车的,由单位统一组织派车,严禁公车使用专人化,坚决杜绝“一人一车”、“一事一车”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压缩车辆运行费用。严格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凭卡加油、专人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
4、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公车和违规驾车。
5、坚决执行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定点封存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留必要的应急值守、执勤执法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封存,封存的车辆钥匙交由专人集中管理。
6、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管,并管好配偶、子女、司机和身边工作人员,确保不发生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问题。
7、对发现领导干部私驾公车或公车私用问题的,要通报全县批评,并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发生“一人一车”、“一事一车”等铺张浪费问题的,县纪委要及时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所在单位完善管理制度,进行认真整改,必要时财政部门要压减所在单位车辆运行费用。
1、严格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县委“二十三”条中关于精简会议活动的有关要求,以“两办”名义发文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由“两办”负责按程序审定;其他专业性会议,由主办单位提出意见,经分管县级领导审定后,按归口分别报“两办”备案。
2、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各单位不得承办全国、省、市性会议,不得举行各类剪彩、奠基活动,不得召开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3、严肃会议纪律。凡以县委、县政府发文召开的会议,严格按参会范围、人员和时间到会,不讲特殊,不搞特例;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会议召开期间,严禁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玩手机、接打电话、打瞌睡等不良行为。
4、减少和规范会议报道。除全县性重大活动、阶段性重要工作或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可进行宣传报道外,其他常规性会议,包括镇和部门的务虚会议不得派员报道。
5、对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或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涉及全县工作大局的重要会议,县纪委监察局要联合县电视台采取不打招呼的形式,对会风进行明查暗访,对存在问题指名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对无故缺席会议、随意顶替的,县纪委监察局要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约谈问责;对一个单位连续两次发生违反会议纪律问题的,除对参会人员进行相应处理,责成责任单位进行纪律整顿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