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3-27 10:18:33 阅读量:
为了整肃风纪,狠刹“四风”,促使全县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升。凤翔县在各镇(社区)、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双管单位、长青工业园区管委会部署开展了“作风建设提升年”,并向县属事业单位、全县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延伸,活动为期一年,共分全面推进、综合考核、提升巩固三个阶段进行。这次活动按照“人民信任、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的要求,以学习教育、开门整治、群众评议、社会监督为抓手,铁面问效、铁腕追责,重点治理庸、懒、散、奢、私、贪等突出问题,做到“三评议一问责”,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评议”:一是问政评议:把《百姓问政》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大对纪律作风的问政监督,对领导不力、抓而不实,作风转变缓慢、行业问题突出,严重干扰项目实施、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单位,将单位“一把手”请进《百姓问政》现场,由群众代表进行问政质询,并将评议结果在媒体上公布。
二是重点评议。在全面推进阶段,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关乎民生的管理部门、窗口单位以及重点股室和股所长,进行重点评议,由服务对象面对面询问和评议,解决“中梗阻”问题。对单项评议位于后三位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督办整改并进行问责评议,限期纠正提升。
三是综合评议。在考核巩固阶段,邀请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情况进行两次综合测评;将测评结果按照党群团体、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公共服务、镇(社区)五类进行综合排名,向社会公示。综合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方面,纳入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问责”:加大对问题单位和责任人的问责追究力度,采取批评通报、效能问责、领导干部问责、党政纪处理等综合措施,实行问责追究倒查,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坚决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断向社会释放纪律作风建设的正能量。对综合评议两次在各序列后三位的单位,不得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并取消主要领导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其中位居最后一名的单位,年终目责考核予以降等,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问责追究。(凤翔县纪委 李宏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