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提高企退人员养老金
来源:宝鸡日报
时间:2014-03-13 1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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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11日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即日起,陕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提高工作全面展开,今年调整增加的 1至 3月份的基本养老金在 3月内发放到位,从 4月起确保按时发放。
根据相关安排,陕西省对 2013年 12月 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 100%退休金的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水平进行调整提高。
具体办法为,对 1933年 12月 31日以前出生的( 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 160元; 1934年 1月 1日至 1938年 12月 31日出生的( 80岁至 75岁),每人每月增加 140元; 1939年 1月1日至 1943年 12月 31日出生的( 75岁至 70岁),每人每月增加 120元; 1944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的( 70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 85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养老金调整将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和视同缴费每满 1年,每人每月增加 3元,以使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多得养老金。同时,向低收入群体适当倾斜,对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 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过 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