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委政法委机关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来源:陕西省政法网 时间:2014-02-27 16:52:23 阅读量:

2月26日,宝鸡市委政法委机关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超就政法委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委第二督导组组长、市政协副主席倪宝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超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党委政法委是代表党委领导、协调政法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抓班子、带队伍,抓自身、带系统的重要职责,是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组织者和推动者。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都要深刻领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理解好、把握好、落实好活动的总要求。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要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积极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大局。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黄超强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要落实好“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查找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真正做到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去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志。要充分发扬整风精神,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动真碰硬,自我批评不怕丑、相互批评不畏难、交流体会不保留,真正触碰问题、触及思想、触动灵魂,真正达到交流思想、帮助同志、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要源头治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个不准”等铁规禁令,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和慵、浮、懒、散等问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解决事关政法工作的瓶颈问题。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自觉把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黄超要求,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推进者,更是活动的参与者。要切实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弘扬延安整风精神,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为全市政法系统做好示范表率。要坚持开门纳谏,深入群众。自觉做到敞开言路、从善如流。教育活动全程要自觉接受市委督导组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听取普通群众、基层同志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批评意见和整改建议,力争做到干部学风有明显变化、作风有明显改进、工作有明显进步、纪律有明显加强。要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教育活动的规定动作要切实到位、自选动作要彰显特色。政法工作和教育实践活动要紧密结合,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动力,用工作实绩衡量和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让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社会享平安。

倪宝生指出,近年来,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作用,认真贯彻党对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深化平安宝鸡建设,积极推进法治宝鸡建设,倾力打造过硬政法队伍,政法综治维稳各项工作有声有色,亮点纷呈。尤其是对这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全面,任务要求明确,动员讲话有广度、有深度、有高度,符合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符合政法工作实际,体现了高标准、严要求。他强调,政法委机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循中央和省、市委对活动的总体要求,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走样;要抓住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做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要以治理“四风”和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抓好整改,积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市委督导,以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丰硕成果。

市委第二督导组副组长、市工信局纪检组长郝永让及督导组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市委政法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史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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