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问题食品找茬有奖

来源:宝鸡日报 时间:2014-01-18 08:36:19 阅读量:

    前不久,一名群众向渭滨区食安办举报,市区姜谭路有人将过期冷冻鱼丸涂改生产日期后对外销售。执法部门立即行动,查证举报属实后,没收了违法者的过期食品,并给予举报人 1000元奖励。至此,渭滨区去年已奖励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举报人 10名。

    食品药品事关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为了鼓励群众监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2011年 7月,渭滨区在全市各县区中率先出台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并设立 10万元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对举报人的奖励。制度规定,凡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他形式向区食安委办公室或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活动,并经查证举报情况属实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案件货值金额,给予一定的奖励。制度对外公布后,区食安办举报投诉中心平均每天都能接到 3至 4个电话。去年 5月初,有人举报市区汉中路一家小作坊违法加工巧克力,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检查。经查,加工者没有任何生产加工食品的证照,执法人员当场将其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5200元,罚款 2800元,给予举报人 1000元奖励。至目前,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已经查实奖励举报案件十多起,发放奖金 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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