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岁我市 377只“老虎苍蝇”被打

来源:宝鸡日报 时间:2014-01-12 16:23:19 阅读量:

    1月 9日上午,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纪委监察局负责人介绍了去年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查办案件等社会关注的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契机,严抓细管,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累计开展作风方面的监督检查 263次,查纠各类问题 55个,对 130余名干部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 23人。 2013年 11月份,市纪委通报了 3起典型案例:麟游县副县长李竹林等人中秋节期间公车私用送节礼问题、渭滨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莹上班期间私驾公车游泳问题、岐山县图书馆馆长郭改翠违反规定公款旅游问题。

    据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同志通报,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截至去年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1050件,立案 358件,结案 35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37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434.08万元。重点查办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有:眉县政协原主席武长江受贿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经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武长江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海非法占有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经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明海留党察看两年、撤销职务处分;太白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君良受贿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经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君良留党察看两年、撤销职务处分;市商务局副局长李均良受贿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经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均良留党察看两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张建利受贿案,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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