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来源:渭南日报 时间:2014-01-07 08:15:42 阅读量:

  ——2013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综述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渭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把树形象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努力方向、把创一流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坚持不懈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抓手,着力增强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成效。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践行群众路线与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在执法办案中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着力提升服务和保障民生成效。组织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加大对涉及危害民生犯罪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行为的监督力度,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7件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6件73人,监督纠正一批执法不公正、不规范问题。突出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8件13人。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77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经济权益。

  同时,扎实开展大走访和“一村一干警”主题实践活动。截至目前,市县两级院共开展一线工作日5.2万余人次;举办法律讲座226场次;深入农户7.8万余家,建立联系户1023户;走访接待群众10.7万余人次,现场化解矛盾纠纷260多件;记“民情日记”1.6万余篇,收集意见建议38条,协助帮扶村组制定发展规划76项,帮助引进建设项目32个,协助争取资金500万余元。通过构建起便捷、高效的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400余件次,化解矛盾纠纷和解决实际问题242件,赢得了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平安渭南建设。  

  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推进平安渭南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398人;提起公诉2996人。其次,完善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机制,全面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新要求,进一步细化“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老年犯等实行缓处理,对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25人,决定相对不起诉228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对15名未成年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23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结合办案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向两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风险研判报告12份,推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9项。进一步深化检调对接,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中的引导、审查和执行监督功能,共促成40件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和解。两级院还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126份,帮助相关单位健全机制、堵塞漏洞,不断提高了全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

  以推进执法理念和办案方式转变为路径,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方面加大反腐力度,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另一方面,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升惩治腐败的科学化水平。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市、县两级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03件151人,查处渎职侵权犯罪24件4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94万余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要案5人;立案侦查大案63件。同时,侦查工作重心前移,管好盘活案件线索,完善初查方案,提高初查精细化水平,有效预防了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组织开展“五进”宣讲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共深入基层举行宣讲123次,2.3万余名干部群众受到教育。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把个案预防和类案预防、行业预防有机结合,运用预防调查和检察建议等专业预防措施,发挥检察预防在推进制度反腐中的特殊作用。扎实开展预防调查,不断创新预防工作,市检察院在民政系统开展预防调查的经验做法被高检院肯定推广。稳步推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用,向社会提供查询1935次,有效提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影响力。

  以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为契机,切实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

  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彰显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56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51件;纠正漏捕106人、漏诉45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00件次,防止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等问题的发生。其次,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1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9件次。

  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中,共受理不服法院裁判的民事、经济和行政申诉案件255件,经审查向法院提出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同时,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通过检察发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9人,已纠正89人,针对刑罚执行监管改造场所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677人次,已纠正677人次;立案查处刑罚执行及监管人员玩忽职守、虐待被监管人员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保障了刑罚正确执行,依法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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