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交警—对车管“非法中介”扰民现象突出的几点思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1-03 12:39:18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刘小志)针对当前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非法中介”扰民现象突出的问题,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际,谈谈自己几点浅显的看法。 

  一、当前车管“非法中介”扰民现象突出的原因 

    (一)民众消费理念转变,为“非法中介”提供“商机”。随着“有偿服务”消费理念深入人心,老百姓出门办事都普遍追求快节奏,他们在为自己的机动车办理登记入户时,为了省去排队等号以及一系列相关程序,就会产生一个用钱买“方便”的念头,在这种消费理念的需求下也就催生出了“非法中介”,给“非法中介”提供了“商机”,于是,“非法中介”也就有了生存的空间。 

    (二)从事“非法中介”经济效益诱人。从事车管“非法中介”这些人多为社会闲杂人员及摩托车销售商户、长期在车管所办理业务大厅周边活动,四处招揽前来办理车管业务的群众,有的还存在欺诈性质,他们普遍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吹嘘说:“车管所里面我有朋友,不用排队可以迅速办理好”并且可以给你挑选好号牌、“你按正常程序办,一天两天都办不下来的,我只要收取一点手续费,当天可以办好”等等,在这些“非法中介”人员的“说服”下,很多人也就听信了,所给的“代办费”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正因为从事“非法中介”纯属“无本生意”,而且经济效益颇丰,因而不断壮大了“非法中介”的队伍。 

  (三)便民服务举措未落到实处。随着公安部第123、124号令的颁布实施,车管部门办理车管业务的流程越来越简便,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越来越短,但仍有些便民举措没有落实到位。虽然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但受理、交费、制证等程序,按照有关规定仍须正常履行,导致群众怕麻烦,不愿意自己办,宁可花钱图省事,主动找“非法中介”代办,这就给“非法中介”生存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车驾管复杂的工作流程与便民服务基本原则不适应。车驾管业务窗口繁多,办理业务手续繁琐,使得群众来回往返,如遇到不熟悉基本业务的群众来办理审车业务多的要用一、两天,极不便民的同时也给这些“非法中介”人员带来了“代办”的机会。 

    (四)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内部监管存在漏洞,管理存在疏忽,个别民警或协勤人员因收取“非法中介”人员的“好处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为其提供便利,正因为有个别民警、协勤人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贪图小利,为非法中介人员开绿灯提供便利或者为中介人员违规办理业务等等,让“非法中介”在民众的眼里成为了“有关系、有门路”的人,无形中助长了“非法中介”通过这种手段和方式获取更多利益的不良现象。 

   二、“非法中介”扰民现象存在的主要危害  

(一)、一是严重败坏了交警队伍形象和社会风气。一方面,“非法中介”为了多招揽业务,往往向群众吹嘘自己和某领导“很熟,可以办妥任何业务”,在诈取钱财是就说是给车管民警的好处,由于他们的误导,在社会上造成了民警与非法中介“勾结”的恶劣影响,极大败坏了民警队伍形象,也损害了警民关系,让群众对交警产生了一种不信任感。同时,一些“非法中介”人员在遇到车管人员对其行为抵制或打击时,就搞恶意投诉、造谣中伤,对不与其“合作”的民警或人员进行诬蔑,甚至在网上散布谣言,后果极其严重。另一方面,一些“非法中介”为了自己办事方便,采取请客送礼、利益分成等手法拉拢腐蚀车管民警或工作人员,给队伍管理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也让群众产生了“花钱才能办事”的不良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二是给办理业务群众造成经济损失。按照国家规定,车驾管业务收费是有统一标准的,如果群众按正常程序办理业务,根本不需缴纳额外费用;而委托正规代理机构代理业务,因有物价部门统一收费规定,也无需缴纳过多的费用。反之,如果委托“非法中介”来办理业务,他们就往往会以先收取一定费用后,然后以车辆这也不合标准,那也达不到要求为名,颠倒黑白,甚至把没问题车辆说成有问题收取群众高额费用,从群众手中伺机诈取更多的钱,让群众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四是给社会和谐带来很大的问题。为了争夺业务,一些“非法中介”往往拉帮结派,他们之间为了争抢业务,有时相互之间争吵,给社会安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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