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宝鸡日报 时间:2014-01-02 17:41:50 阅读量:
日前,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我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力度,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基层工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1983份,建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达到 90%,惠及职工 44万余人。
工资集体协商,是用人单位与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既能维护一线职工的权益,又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资关系。为了将此项工作做好,我市将 2013年确定为“工资集体协商全面规范年”。一年来,市人社系统充分发挥劳动监察作用,大力开展中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推进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有效实施;市工信、国资部门积极督促所隶属或联系的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全市工会系统积极向企业行政发出协商要约,促进建会企业逐步理顺工资分配关系,规范内部分配秩序,不断提高一线职工收入水平。
与此同时,我市工会组织县区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 12期,培训协商指导员 500余名,积极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指导帮助。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目前涌现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 44户。随着这一系列举措的有效实施,我市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