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放在首位

来源:渭南日报 时间:2014-01-01 15:27:32 阅读量:

  本报讯(记者 刘 娜)昨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和各灌区单位要坚决克服靠天等雨思想,牢固树立“抗大旱,抗长旱”的思想,把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放在抗旱工作的首位,科学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千方百计浇好越冬作物增产水。
  12月份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未出现有效降雨过程,其中、、等局地旱象显现。另据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提供天气预报,我市12月份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1℃左右,加之近期我市仍无有效降雨,冬春抗旱形势不容乐观。目前正值小麦分蘖和越冬的关键期,干旱将直接影响明年的夏粮产量。
  《通知》要求,各级防汛抗旱部门要加强抗旱会商,准确判断旱情,适时启动抗旱应急预案,切实抓好抗旱工作动员部署,做到旱情信息早掌握、抗旱计划早安排、组织动员早发动、抗旱措施早落实,为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提供有力保障;要把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放在抗旱工作的首位,加大宣传,增强群众节水用水意识,对可能发生供水短缺的城镇、乡村人口集中区及时摸底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供水方案,提升抗旱设施供水应急保障能力。渭北塬区和、、一些偏远山区所在的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地区,要提前组织抗旱服务队为群众送水解困,确保“双节”期间旱区群众基本生活用水。供水紧缺的县级以上城市要及早实施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科学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抗旱减灾作用,全面启用渠、库、窖、塘、井等设施投入抗旱灌溉,使设施内农田在2014年元月中旬前能普浇一水,为小麦壮苗越冬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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