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扎实搞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来源:宝鸡日报 时间:2013-12-31 15:24:59 阅读量:


    国务院决定,今年进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 2013年 12月 31日,时期资料为 2013年年度资料。

    这次经济普查是十八大后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实现十八大宏伟目标的基础性工程。通过普查,可以全面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经济普查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全市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 ,  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从普查队伍、经费保障、宣传动员、组织实施等方面层层抓好落实,认真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全市五千多名普查人员要积极行动起来,发扬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严格按照普查的工作规则和技术规范,务必做到依法普查、如实登记,全面完成经济普查登记任务。

    经济普查,涉及全市 12万多户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每个普查对象都应当如实、按时填报普查表;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提供的经济普查信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经济普查中获得的普查对象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请广大普查对象打消思想顾虑,如实申报普查资料,为普查人员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普查数据,为圆满完成我市第三次经济普查登记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经济普查是全市人民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配合下,通过普查人员和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我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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