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3-12-18 10:09:47 阅读量:
12月11日,宝鸡市大庆路小学为五、六年级师生举办了一场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由担任该校法制副校长的金台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周瑾主讲,讲座获得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周庭长针对讲座听众年龄小,接受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深入浅出的讲解,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特征、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与联系等问题作了简要说明,并结合案例分析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揭示了违法犯罪给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巨大伤害。最后,针对未成年人易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强调,告诫同学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明辨是非,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学生。
本次法院与学校积极联动,共同开展法制副校长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在校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了未成年人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学校营造了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平安校园”奠定了基础。
(宝鸡市委依法治市办 王健 金台区法院 蒲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