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宝鸡日报 时间:2013-12-17 09:55:54 阅读量:
12月1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获悉,从本月 20日开始,我市公民在申领、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时要登记指纹信息。这样一来,身份证被冒用的现象将会大为减少。
为啥要录入指纹信息?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申领、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在生活中,身份证可谓是用途广泛,出行、住宿等都会用到。一旦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给个人乃至社会都会带来影响。增加指纹信息,能够进一步增强证件的防伪性,同时用证单位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人、证一致性认定,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冒用他人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此举也可以有效防范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
如何采集指纹信息?
该负责人介绍说,采集指纹信息需要办证公民将大拇指放在指纹采集窗口滚动一下,一般不到一分钟就可以完成采集工作。如果大拇指指纹难以录入,将采集其他手指指纹,而且两只手都要有指纹信息。此外,身份证登记的指纹信息,是数字化的指纹特征点,不能被还原成指纹图像,因此,即使身份证丢失也不必担心指纹图像外泄。
收费标准是否有变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指纹信息不额外收取费用。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没有登记指纹信息的可以继续正常使用。如果市民需要加入指纹信息,则要重新办证,每证收取工本费 20元,因证件丢失或损坏补领的,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 112家派出所启动了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从今年 7月 1日试行以来,已有 32017人领到了加入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