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县级公立医院实施药品“三统一”15个月 ——群众买药少花 6000多万元

来源:宝鸡日报 时间:2013-12-06 09:04:30 阅读量:

    12月 4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卫生局介绍我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去年 7月 1日,全市县级公立医院开始实施药品“三统一”和零差率销售,截至今年 9月底,共为群众让利 6142.16万元。

    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关键在降低药品价格。我市从 2010年开始,以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为切入点,不断探索破除以药补医的有效途径,在全省率先开展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并于2011年扩大到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基层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 100%。

    为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使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持续减轻,从去年 7月起,我市将药品“三统一”和零差率销售制度的覆盖面,扩大到全市县级公立医院。对医疗机构零差率销售后减少的收入,由省市县财政全额补偿,在全市初步实现了“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目标。截至今年 9月底,共为县级公立医院配送药品价值 4.09亿元,群众购买药品少花 6100多万元。

    据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我市坚持把基本药物制度向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延伸。目前,县、市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分别达到 50%和 30%以上,群众就医负担在不断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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