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筑保护和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将有法可依

来源:渭南日报 时间:2013-12-01 08:10:43 阅读量:

  (记者 崔晓怡)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传贯彻《陕西省建筑保护条例》和《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秀侠出席我市分会场。

  《陕西省建筑保护条例》包括重点保护建筑、一般保护建筑、法律责任等5章38条,从立法方面保护历史建筑和优秀现(当)代建筑及周边的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包括道路、机动车停车场、户外设施等5章56条,通过立法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审批,严格规划审批程序、规范使用管理等措施,解决现存的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布局不合理、不方便群众生活休闲、随意变更公共空间土地性质以及随意侵占公共空间等问题,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准确领会,掌握运用好条例。要做好解读、宣讲工作,通过各种媒体手段深入广泛宣传条例。要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推动两部条例顺利实施,为提升全省城市管理水平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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