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禁止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精神市纪委明确提出三项要求

来源:渭南日报 时间:2013-11-24 16:01:13 阅读量:

  (记者 刘雪妮)11月19日,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委、纪委(纪工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渭各有关单位党组(党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禁止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明确提出三项要求。

  一、认真学习传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传达《通知》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通知》要求,把其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坚决纠正“四风”的实际行动,切实抓紧抓好,务必见到实效。

  二、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掌握政策界限,依照《通知》要求,对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安排认真进行清理。不符合《通知》要求的,要坚决禁止或取消,对《通知》允许保留的,要注重务实节俭。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执行《通知》要求,决不能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严防相关费用转嫁摊派、变相报销,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通知》的行为和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通知》情况纳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范围,着力加强对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等物品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贯彻落实《通知》不作为、不积极、不严格的,要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通知》要求的典型案例,要敢于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坚决执行《通知》要求的实际成效,促进作风转变,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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