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检查组来汉滨法院检查指导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3-09-15 12: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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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9月13日下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崔熹和安康市中院立案庭庭长张军等一行五人,来汉滨法院检查指导“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情况。
检查组一行分别到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区、诉前调解室进行视察、了解,并认真听取了该院关于“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情况汇报,对该院立案信访窗口的建设情况给予肯定的同时,崔庭长对立案信访窗口的“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醒目标牌的设置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要求汉滨法院克服困难,更好地完善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以期能够给当事人提供更详细、更通俗易懂、更便利、更好的服务,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立案信访工作的监督。
今年,汉滨法院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在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院党组精心部署,妥善安排,从小事做起,把 “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整体推进。该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加强督促检查,有力地保障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任务的完成;二是强化了硬件设施,确保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设备完善。在办公楼面积狭小的情况下,基本做到了布局合理、庄重大方、标识明显、出入便利。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理念,为当事人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在立案信访大厅配备供当事人免费使用的桌椅、纸张、笔墨、饮水设施、老花镜、药箱等用品;给当事人提供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审限规定,举证须知,司法救助规定等诉讼资料,同时与担保公司合作,为当事人提供担保服务,方便当事人的诉讼保全需求。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准予其缓交、免交诉讼费。2013年1—8月就为当事人缓交诉讼费近11万元,涉及案件48余件。四是规范“立案信访窗口”的接待程序,文明立案。立案工作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责到位。立案庭窗口工作人员推行规范用语,热情接待当事人,对每件案件认真审查,及时处理,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梁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