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项整治散装食品和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来源:渭南日报 时间:2013-09-04 09:04:25 阅读量:

  本报讯(记者 王军江 通讯员 宁国栋)开学在即,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我市从即日起至9月底,对散装食品和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为期一月的专项整治。
  对散装食品,重点监督食品经营者在贮存和食品包装、容器等显著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对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对于散装食品的销售环境、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人员条件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各项条件,严禁超市在散装食品管理卡上用拆封日期代替生产日期、擅自延长保质期的做法。对超市、批发市场、零售市场销售的豆芽要查清来源,严防毒豆芽上市销售,对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注销经营者散装食品经营项目,直至吊销许可证。
  对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由各县市区摸清学校底数及食品店底数,将检查任务落实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或食品执法大队,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严格按照《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六查六看”要求,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在专项整治期间,市食药委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督查督办,并在整治结束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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