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县: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实行新闻宣传报送奖惩制度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3-09-03 09:06:13 阅读量:

 

 
 
为了进一步调动司法工作人员编发新闻宣传信息的积极性,加大对外宣传工作的力度,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局特制定了《新闻宣传信息报道工作实施方案及奖励办法》,强化六项措施,加大对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力度。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 报道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新闻宣传信息报道工作是提高司法地位、树立司法形象、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提高全员写作能力,形成新闻宣传信息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领导,进一步为新闻宣传信息报道提供组织保证。成立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书记、纪检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专心抓新闻宣传信息报道写作、报送工作,形成较完善的宣传体系。
三是抓住重点,进一步在新闻宣传信息报道题材上选取要“深”。在新闻宣传信息报道的选取上做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挖掘信息,同时,报道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要求有深度、有新意、有观点、有亮点,发挥新闻宣传信息报道的“喉舌”和窗口作用。
四是严格要求,进一步规范新闻宣传信息报道质量。在报送标准上,突出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总结自身的特色、亮点工作,确保新闻宣传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到严谨求实。
五是加大奖惩力度,进一步激发写作活力。为调动新闻宣传信息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了《华县司法局新闻宣传信息报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录用信息奖励标准。按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四个级别分别制定不同的奖励标准,国家级每篇奖励200元,省级每篇奖励100元,市级每篇奖励50元,县级每篇奖励20元。同一信息被报刊和网络媒体分别采用的,分别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信息和新闻宣传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股室、处、所、中心予以全系统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六是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考核。并制订完善了《华县司法局新闻宣传信息报道考核奖惩办法》等制度,细化考核程序,建立了信息报送月通报制度,认真登记信息员的新闻宣传信息报送与录用情况,每月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本阶段信息工作特点,总结经验,改正不足。做到标准严格、操作透明、奖惩分明,促进信息工作的开展,推进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长效发展。(任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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