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者开始缴纳养老保险

来源:宝鸡日报 时间:2013-07-31 09:50:07 阅读量:

    7月 29日,记者从市养老保险经办处了解到, 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7个缴费档次前往社保机构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 10月 31日,逾期将按缴费额收取利息。
   
    据介绍, 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 4433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为: 44330元社平工资的40%至 100%,再乘以个人缴费比例 20%,就是每年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共分 7档。今年最低月缴费标准为 295.53元,全年须缴纳 3546.36元;最高缴费标准为每月 738.83元,全年须缴纳8865.96元。最低到最高缴费标准,共分 7个档次供个人选择。


    另外,城镇企业职工参保的,单位依据公布的上年度岗平工资,由专管员带上相关资料,按确定的预约时间前往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参保职工缴费,月缴纳基数下限为 2216.50元,上限为11082.50元,按规定的个人缴纳比例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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