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计生家庭大学新生可获资助
来源:宝鸡日报
时间:2013-07-23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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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了解到,今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创建幸福家庭——爱心助学行动”,对我市范围内今年参加高考,被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录取,面临入学困难的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每人发放 500元至1000元助学金。
据了解,“创建幸福家庭——爱心助学行动”资助条件为,符合《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办法》(宝政发〔 2007〕 6号文件)及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教育局、宝鸡市民政局《关于做好 2013年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 [2013]186号)列出的救助条件,并经审批列为救助对象的城乡领证独生子女户、农村采取绝育措施的双女户家庭考上二本及以上院校的考生,在政府救助的基础上,市人口计生部门再给予 1000元助学金;未列入上述扶助对象的农村领证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贫困家庭考上二本及以上院校的考生,市人口计生部门给予 500元助学金。
符合资助条件的考生,可于 8月 10日前在户籍所在的社区、村或镇、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办领取申请表,也可在“宝鸡人口网”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后,附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状况材料,交到户籍所在的社区、村或镇、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办,由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核定,资助对象在 8月底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