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县出租汽车管理处被疑钓鱼执法

来源:渭南日报 时间:2013-05-11 16:39:42 阅读量:

  河南省灵宝市杜先生反映:5月3日,他到西安办完事返回河南,专程从高速公路东出口下来,接表亲的朋友去老家。在牌坊等人的过程中,有人问20元钱能不能捎到河南,他说不行,他不拉人。没想到这时出租汽车管理处来了几个人,说是接到举报,并以非法营运为由暂扣了他的车辆。杜先生称他不明白自己违反了出租车管理的哪款哪条,他要求出租汽车管理处给个说法。

  记者调查:5月6日,记者来到出租汽车管理处,该处的工作人员说,杜先生属于非法营运,被稽查队发现后暂扣了车辆。鉴于杜先生家在外地,让其先将车开走,等他们调查清楚后再进行处理。记者要求查看出租汽车管理处认定证据,但始终没有见到笔录,也没见到录音、视频等资料。记者问杜先生有什么证据能说明出租汽车钓鱼执法,但杜先生也拿不出证据。

  为此,记者又来到政府法制办,该办的负责人说,从双方的行为来看,都不好认定。从执法程序来讲,非法营运证据不足,如果是捎人,或者是捎人不收钱,或者谈价未发生交易行为都算不上非法营运。从上车开始并产生交易行为,非法营运才能成立。当事人可到县级法制办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复议撤销车辆暂扣行政措施,并可提出赔偿有关损失。5月7日上午,在法制办的调查监督下,出租汽车管理处无条件让杜先生把车开走,并赔付了600元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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